強姦洋婦逼肛交酷刑聲稱漢重囚18年

蘋果日報 2015/05/13 06:00

強姦MohammadFarhanAzad酷刑聲稱者暫委法官貝姍葡籍酒吧女經理

印度裔酷刑聲稱者於2011年9月15日凌晨,於尖沙嘴廣東道將一名剛下班的五旬葡籍酒吧女經理從後箍頸毆打,並將她拖至其中一幢大廈的梯間強姦及逼肛交,又聯同一名南亞男子洗劫對方。刑聲者經審訊後今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三罪罪成,法官重判被告入獄18年。

暫委法官貝姍在判刑時指,案情十分嚴重,被告MohammadFarhanAzad(28歲)使用武力對待當時獨行的女事主,強姦時沒有採取防預措施,令事主增加感染的風險,事主事後下體撕裂需縫針,而事主經歷時近一小時的折磨,法官認為上述全是令案件嚴重的因素,故判被告強姦、非法肛交及行劫罪共囚18年。

被告求情時指事主像他的母親,對事主的遭遇感到抱歉,希望對方可克服傷痛重過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