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展丁屋糾紛欠債82萬元 方國珊終連本帶利賠逾120萬免破產
方國珊破產呈請關雄盛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指多年前與西貢大網仔地主合作發展丁屋項目,卻違反合約,去年7月被判須向地主賠償中間租金收益82萬元,惟方國珊拒絕支付款項。地主早前向高等法院呈請方國珊破產,案件今聆訊時,地主一方稱已與方達成協議,方願意支付本案訟費,並向破產管理署支付4,100元行政費,地主遂申請撤回破產呈請。惟雙方未能就訟費金額達成共識。聆案官何展鵬批准撤回呈請,並建議雙方自行商討訟費安排。
債主關雄盛早前以已逝地主何淑明的遺產執行人身份,呈請方國珊破產。方今沒有律師代表,她表示同意向地主一方支付本案訟費,但不同意對方提出的金額。聆案官表明今日不會處理有關爭議,建議方尋求法律意見,早日與關私下商討並達成共識,否則法庭或需安排訟費評定程序,屆時律師費用將會增加,方最終需支付的訟費亦會因而增加,提醒她不要「搵石頭揼自己隻腳」。
方國珊庭外透露,她於今年3月已向關清還涉案合共逾120萬元的賠償連利息,但關要求她再支付近7萬元訟費。方認為金額不合理,「咁簡單嘅申請搵兩個幾十年經驗嘅大狀,根本謀財」,又質疑律師濫收費用。方又稱,她已就丁屋案提出上訴,案件正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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