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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治療失誤致BB切無名指 男嬰母稱陳以誠見指頭黑後驚呆

蘋果日報 2017/09/28 15:22

醫委會陳以誠

著名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於2009年治療一名手指骨裂傷男嬰時,涉因疏忽導致男嬰需切除右手無名指一節指頭,醫委會今早繼續研訊。
醫委會今早傳召首名控方證人,即男嬰母親羅太。羅太作證前,一度情緒激動,聆訊暫停5分鐘。羅太作供時指,因為陳以誠的護士為丈夫的朋友,之前兒子4個月大咳嗽嚴重時,獲介紹到陳以誠的診所求醫,之後亦因小便問題再到陳的診所求醫。
2009年8月10日,當時14個月大的兒子右手無名指被鐵閘弄傷,指頭數起首關節「劏到流好多血」,她先帶兒子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求醫,醫生指男嬰需要接受全身麻醉和為傷口縫針,並安排到兒童病房等候接受治療。她期間致電丈夫告之有關情況,丈夫提出找陳以誠了解有否其他護理方法。丈夫詢問診所後,決定由陳以誠接手,並轉到浸會醫院。
羅太指,陳以誠在晚上7時到達病房,並帶男嬰到治療室包紮。兩日後,即8月12日再進行另一次包紮,兩次她和家人都在外等候,未有觀看包紮過程,男嬰於8月13日出院,當時包紮上仍有血跡,陳以誠就提醒她勿弄濕傷口。
男嬰其後在15日覆診,當時男嬰無名指有水泡,陳以誠在紅腫處塗上藥膏,但提到「唔會搞個傷口」,他包紮時「包到成隻手指都郁唔到」。而18日覆診,她曾要求拆開繃帶了解兒子手指情況,但陳稱「唔好搞佢,否則傷口爆開就前功盡費」。
到8月21日,她與男嬰再到陳以誠診所覆診,陳以誠拆開繃帶後,「見到(手指)黑咗時,陳以誠呆咗」,陳即通知護士入房,再打一輪電話,先到同層另一醫生會診,再到伊利沙白醫院急症室求醫。
辯方律師盤問羅太時,質疑她和丈夫早前在法庭作民事索償時,其丈夫曾被法官批評證供不合理,所以今次醫委會聆訊,男童家人就只由她一人作供。羅太一度稱略知法官有關說法,但同時表示律師未有詳細講解有關內容。控方期間質疑,辯方提問方式有可能違反法律保密原則,辯方則稱他有權就被告醫生利益,質疑證人證供可信性。
辯方律師在下午聆訊多次就羅太過往憶述事件過程的出入提出質疑,包括羅太最初的投訴信,指男嬰在浸信會醫院留院期間,「日日有洗傷口」,之後的供詞則否認。羅太解釋,寫信時僅粗略書寫,但陳與男嬰多天在浸信會醫院步出治療室時,都無提有洗過傷口,又指陳稱「唔好搞個傷口」。辯方則指,此話只是陳對父母的囑咐,不代表陳沒有處理傷口。
辯方亦提到,羅太向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林迪基講述事件過程時,曾指傷口敷料在8月14日「滲血、浸濕」,是因陳當日沒有為男嬰覆診而誇大病情。羅太則澄清,未有講過「浸濕」,只表示敷料上有血跡。
辯方又指,羅太在向醫委會提交的投訴信指,因男嬰在家中平靜,「好乖、無扭計」,所以在8月18日覆診時要求陳以誠拆開包紮和查看手指情況;但在法庭供詞則指男嬰手指好腫和有問題而要求查看;兩者說法南轅北轍,羅太則稱兩說法均是事實。
醫委會原預計可於周六完成聆訊,醫委會代理主席麥列菲菲則指,按現時進度,聆訊將在明年進行多四天聆訊。羅太將在明日聆訊繼續作供,專家證人林迪基將亦會出席聆訊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