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黃大仙非法集結 指揮官稱設防線時同袍向前衝唯有跟隨
黃大仙非法集結柯俊瑋陳可兒梅哲朗
去年8月24日觀塘區遊行後,多區發生警民衝突。兩男一女被指在黃大仙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其中一人另涉藏有雷射筆。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指揮官供稱,他抵達現場後、並且仍在設立防線之際,隸屬總區應變大隊的同袍卻向前推進;基於安全考慮,為免同袍落單,他亦率領隊員跟隨向前推進,其間協助隊員制服一人。
三名被告依次是侍應柯俊瑋(21歲)、女學生陳可兒(21歲)及學生梅哲朗(19歲)。三人共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8月24日與不知名人士在黃大仙豪苑第二座與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東行線參與非法集結;梅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指他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
控方在傳召證人前,先在庭上播放8段案發當晚8至9時許的新聞片段。片段顯示有黑衣人在行人路掘磚,亦有人行出龍翔道路面,不讓車輛駛過。有人說「唔好放車累手足,啲狗車會嚟」;偶有的士駛過,有人解釋因的士有病人才放行。其後交通停頓,警方亦到場推進。
事發時兼任水警總區防暴隊第二梯隊指揮官的督察林泰金供稱,當晚獲悉黃大仙區有人堵路,遂與隊員乘車到黃大仙龍翔道,下車跑至豪苑對開的龍翔道東行線。當時現場路面嚴重擠塞,車輛無法通行,巴士停在路面,前方有大約100名示威者站出路面或行人路,當中有人向警隊發射雷射光及大聲叫囂,路面亦有由鐵欄等組成的路障。
林續稱,他是首批抵達現場的警員。當他設立防線及警告示威者正參與非法集結之際,發現有隸屬總區應變大隊的同袍向前推進。他基於安全考慮,為免同袍落單,亦與數名小隊隊員在車與車之間的空隙向前推進。及後他看見警長1344制服一名黑衣男子,於是上前協助。
根據承認事實,警方在首被告身上搜出鴨舌帽、手套、手袖、急救包、繃帶、消毒藥水、生理鹽水等。
拘捕首被告的警員梁政能供稱,他抵達現場時發現前方有約50至60名示威者,有示威者向警方擲雜物及發射雷射光束。上司多次警告示威者離開,其後他依上司指示向前推進。
梁表示,他與同袍沿龍翔道東行線向西推進,行至港鐵黃大仙站E出口附近時,發現戴著防毒面具及護目鏡的首被告沿行人路跑向E出口,繼而迎頭向他跑來,越過他後跑至一個石壆前,向馬路方向大叫及伸出雙手,馬路上亦有數人。
梁上前攬著首被告,並將首被告「撻」至地上,吩咐他冷靜,並用膠索帶反鎖他。梁稱曾問首被告膠索是否過緊,他稱不是。梁其後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及警誡首被告,首被告僅答明白他的警誡。辯方盤問指,首被告當時並無伸出雙手,僅伸右手,梁起初稱「冇印象」,其後答不同意。
負責拘捕女被告的警員徐慶輝供稱,當日他推進至港鐵站黃大仙E出口對開的馬路時,看見前方8至10米的龍翔道東行線慢線有一名戴著眼罩及有濾咀口罩的女子,對方「好快咁望咗我一眼」,隨即打算爬過分隔行人路及馬路、高約一米的石壆;他遂上前捉緊捉她的手,將她制服地上。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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