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強國首判!44台電騙犯遭判刑 台法務部:遺憾

蘋果日報 2017/12/21 10:15

台灣15年電騙犯重囚

2016年在肯雅遭逮的76名電信詐騙犯被送交中國後,今天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其中有44名台灣疑犯。此案分3個庭,分別在上午9時、10時30分、下午2時30分宣判。其中,台灣主犯張凱閔、林金德在第一個時段宣判,各重囚15年。這是大陸去年起從多國強押台疑犯至大陸的連串跨境電信詐騙案中,首個宣判的案例,具指標意義。
2016年4月,中國警方無視台灣抗議,將肯雅3年前偵破的電信詐騙案77名疑犯分批遣送至北京關押,其中包含44名為台灣人。同年5月,中國檢方批准逮捕其中76人,涉案台灣人全被批捕。中國官媒報道,此一詐騙案涉案金額逾3,000萬人民幣,今年7月一審時,被告均已認罪。
12:24
台灣法務部表示,基於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保護無辜受害人,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對於大陸司法機關嚴厲制裁不法詐騙分子的作法,表示理解。但對大陸未能遵守2016年4、5月間,雙方在北京及珠海所達成,應優先由兩岸合作偵辦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之共識,大陸主管機關亦未回覆法務部為深入偵辦被告共犯集團,多次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表示十分遺憾。
11:03
北京二中院今天上午10時針對肯亞詐騙案做出第二波宣判,共17名被告,其中徐偉倫等9人為台灣人,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17人有期徒刑3年至1年9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
10:19
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稱,2017年12月21日上午8時30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凱閔等33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作出一審宣判,其中有13名台灣居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2年不等刑罰。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最重,並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9萬元)。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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