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批出工程收賄
六福高層囚7個月
蘋果日報 2011/09/26 06:00
六福集團有限公司前高級總務主任,涉收受工程公司東主利益,將珠寶店翻新工程判予對方,收受超過21萬元賄款,被判入獄7個月。
首被告鄺智恆(45歲),為六福前高級總務主任,次被告簡偉強(48歲)為信昌工程公司東主。控罪指於08年6月至去年6月間,次被告向首被告提供20萬多元,作為換取翻新合約的報酬,首被告則收取9萬元報酬。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首被告所犯貪污罪嚴重,必須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