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內地未有限制簽注用完後要相隔多久才可再申請,林卓廷發現個人遊次數用完後,「一用完就即刻可以續簽,續簽完就即刻可以嚟香港」。他引述有入境處人員見過有內地人不斷續簽下,一日來港兩、三次,「所謂一周一行其實係名存實亡」。
林4月在財委會向保安局長李家超查詢,但李回應顯示對問題毫不掌握,林再以書面形式要局方回應,當局稱個人遊每次申請相隔時間沒限制,他質疑李蓄意隱瞞,「點可能畀咁多內地人冇限制嚟香港?」他要求保安局與內地公安機關商討,限制內地人以個人遊或團隊旅遊等簽注來港,一年最多八次。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