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買豪宅】中聯辦:非投資轉租 涂謹申指惹港人怨憤促林鄭交代
中聯辦豪宅涂謹申市建局華置信置區諾軒陳冬凱滙中通社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左)去年開口表明「中環西環行埋一齊幾好」。區諾軒呼籲林鄭月娥(右)公開交代事件詳情。
【新增中聯辦回應】
《蘋果》今日(4日)頭條踢爆,中聯辦疑涉在港免稅買樓收租,內地官方喉舌中通社下午發表題為《中聯辦有關負責人:強烈譴責個別媒體罔顧事實的惡意報道》的「報道」,引述不具名的「中聯辦負責人」訪問,強調涉事物業供員工辦公和住宿,符合豁免印花稅的法律要求,「沒有投資性的轉租、轉賣或炒賣」。
文章提及物業「沒有投資性」租、售及炒賣,未有明確說明物業有否出租或轉售,而中通社的文章,未有披露受訪的「中聯辦負責人」姓名,只引述該名「負責人」反擊,指《蘋果》記者隱瞞身份,在夜間擅自到訪並攝錄有關物業,部分住戶基於警惕和安全考慮,故未表明所屬工作單位及物業用途。該「負責人」又稱,記者應依法採訪,而非以會友、找錯地址之名,行採訪之實,並刊登虛假報道,肆意誹謗。該「負責人」批評《蘋果》嚴重違反傳媒職業道德,應受社會譴責,更揚言「中聯辦保留追究有關人士法律責任(的)權利」。
正在北京出席兩會會議的中聯辦副主任陳冬,亦被本港傳媒問及此事。香港電台報道指,陳冬稱「報道是歪曲事實」,聲言中聯辦「所買的單位都是住的」,但當被追問報道如何「歪曲事實」時,他僅叫記者「自行去了解事實」,亦未有回應是否全部單位都是自住,以及為何有中聯辦員工所成立的公司去購買單位等問題。
由信置、華置及市建局合作發展的觀塘凱滙早前開賣,由中聯辦持有的新民置業,以「一約多伙」方式、斥近2.5億元狂掃20伙。《蘋果》其後揭發,新民置業近年買入的部份物業,屬連租約買入,並非用作中聯辦員工宿舍。《印花稅條例》41條中寫明,中聯辦等中央機構在港買樓不用繳稅,民主黨涂謹申表示,免稅安排應只適用於中聯辦人員自用等行政需要,不能涉及投資或收租等商業行為,促正在北京的特首林鄭月娥應向中央反映,檢討中聯辦人手編制及可獲免稅的安排;民主派議員區諾軒亦呼籲林鄭公開交代事件詳情。
新民置業由中聯辦持有,董事包括孫忠新、李文澤、梁雄及李載林等人,均為中聯辦高級官員。中聯辦或新民置業掃入的單位,大多圍繞西環中聯辦總部。其中西環豪宅泓都屬中聯辦「心頭好」。涂謹申指,現時房屋需求殷切,不少港人都要住劏房,「國家隊」卻密密掃樓收租,牽涉商業投資行為,竟獲豁免印花稅,無疑令港人十分難受和怨憤。
民主派議員區諾軒質疑,中聯辦透過新民置業放租的做法不符合免稅條件,因為新民置業非中聯辦的子公司,只是中聯辦職員持有的一間公司,「呢間新民置業,好難講佢同中聯辦有直接關係,所以你無可能用41條豁免佢買物業收租的印花稅」。
區同時指根據《印花稅條例》第52條列明,行政長官可就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減免全部或部份須繳付的印花稅,「我懷疑有好多新民置業的印花稅,都係根據第52條而獲豁免」。他指根據公民黨譚文豪去年向稅務局局長提出的開支預算問題,稅務局局長曾指出如果物業是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港部門員工宿舍,才能享有第52條豁免印花稅,「咁即係你要作為員工宿舍,先可以免印花稅,唔係收租都可以免印花稅喎!」
區批評中聯辦相關機構不斷透過法律漏洞,逃避交印稅,又大手購入物業,部份用作建制派辦事處,反映中聯辦正明目張膽干預香港選舉,令一國兩制淪落,「呢個係擺明犯法,一係就係特首刻意放水,一係就係新民置業公司有涉嫌犯法嫌疑」。
《印花稅條例》寫明中聯辦等中央機構在港買樓不用繳稅,被指變相為中聯辦買豪宅炒樓大開方便之門,熟悉內地政治的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曾指出,中聯辦買物業,擴充人手是原因之一,可以肯定中聯辦想加強對港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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