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主動問被告會否失去入境處工作,辯方稱被告於2月13日被捕後已被停職,只能領取一半月薪,早前認罪更被停薪。辯方指案件作結後,入境處將展開紀律聆訊。
周官判刑時提醒被告,網絡世界資訊流傳迅速,言行要小心,而被告留言具針對性,令一些人厭惡。但考慮被告初犯,及犯案時家庭狀況,事件影響到被告精神健康,採納感化官意見判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不滿警方2月9日留言「當你七警打人,用成年先告條輕野(嘢);朱經緯就捱到佢退休仲想干涉監警會決定,人民自會用自己的方式制裁你。你自甘墮落為朝廷鷹犬,那便死不足惜。立此存照,以後邊個組織打死一個死差佬,我就捐一萬俾(畀)佢地(哋)」。留言在網絡瘋傳,被告擔心影響家人和工作,4日後報案,稱是黑客所為。他在簽口供紙前終認講大話。
案件編號:TMCC2142/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