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多次將貪污問題與警員工資掛鈎,「貪污主要是由於工資太低而引起」,又暗指當時警員「必須接受禮物和賄款」,打貪後則「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且最重要是「警務人員應該有可以維持生活的工資」。
警方圖為當年貪污開脫,廉署的官方網頁則指當時「受賄的警務人員更包庇黃、賭、毒等各種非法罪行」,市民敢怒不敢言,港府成立廉署緝拿葛柏,是平息民怨、打擊貪腐的「靜默革命」。
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斥警方扭曲歷史,指工資低非貪污藉口,「嗰陣時警察唔係小貪,係大貪」;至於打貪「太過火」,他說:「警察因為燒到埋身,走去衝擊廉署。」廉署執行處前副處長徐家傑則指,警方和廉署焦點不同,對歷史各有看法,「已經過咗去,應該向前望」。
警方發言人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和誠信,一直推行反貪策略及制訂了誠信管理綜合綱領,杜絕瀆職和不當的行為。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