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鄭捷犯下的4死22傷捷運血案,法官上午在聽完律師與檢察官的言詞辯論後,要鄭捷表示對自己犯行的意見,鄭捷首度說:「對於我的行為,我已經無法彌補,如果可以,我願意接受心理諮,如果可以出去,我不會再殺人。」鄭捷語畢,旁聽席上的死者家屬、傷者,均憤慨痛罵「屁啦」、「你怎麼可以出來?」
今天全案若順利辯論終結,預計將在農曆年後宣判。
今天開庭時,鄭捷的委任律師梁家贏、劉繼蔚先後發言,梁家贏請求法官判處死刑外適當之刑,劉繼蔚則以「求其生而不可得」反問檢察官:「若沒做過求其生努力,如何能用這句話判人死?」並指鄭捷在犯案過程中,沒對個別被害人發生激烈衝突、或是殘暴的虐殺,鄭捷所反映出的,是現在年輕人在空乏、虛無的成長過程中造就這個體有侵害社會的危險。
傷者史艾芙琳上午特地帶著被鄭捷刺傷的驗傷單來旁聽,她說,帶驗傷單是想讓法官知道她受到的痛苦與身心折磨,希望法官能盡快給被害人公道,雖然她不能判鄭捷死刑,但她相信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而鄭捷今天則是戴着黑框眼鏡,穿著灰色T恤、黑長褲出庭。
今天的言詞辯論的檢辯爭點預計將有:鄭捷犯案時精神狀態是否喪失或耗弱,有無可因此減刑的事由?在台灣簽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後,判處死刑是否符合公約精神?適不適當?又鄭捷到底有無矯正教化的可能性。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