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2016年10月在距巴塞隆拿72公里外的曼雷薩一間棄置工廠發生,14歲受害少女供稱派對後被六名18至21歲男被告以手槍指嚇輪姦,其中21歲被告安德烈斯叮囑同黨「每人限15分鐘就要完事」。
檢方原亦控告六人性侵罪,但入罪前提是要證明被告用到暴力或威嚇,以及事主清醒,巴塞隆拿的高院三名法官裁定本案受害人受酒精和毒品影響,「不知自己在做甚麼,也沒能力接受或拒絕性交」,眾被告「毋須對她施暴或威嚇就可逞兇」,故只判性虐未成年人士罪成。
女律師組織Themis成員岡薩羅批評法官對「褪掉褲子等着強姦昏迷少女的男人」網開一面,未有參詳2016年另一宗輪姦案判決。
該案被告最初以性虐罪輕判九年監禁,引發全國不滿,至今年中上訴至全國最高法院判性侵罪成,加刑至15年。
英國《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