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被指以大聲公襲兩警,有警員供稱,案發時在現場聚集者大部份是記者,稱《警察通例》並沒有指出記者採訪時有特權,警方可以「透過合適武力」繼續推進防線。其中一名被襲警員否認警方推進防線導致人踩人,並稱:「相信記者合作嘅話,就唔會發生人踩人情況」。
高級督察劉嘉昇作供時同意,案發時在警方防線前,大部份是正採訪的記者,示威者則後退到「頗後」位置。辯方問,警方當時是否沒有需要用盾推記者,劉不認同,稱記者並沒有主動後退,而是在警方推動下「被動地用極緩慢方式」向後退。辯方播現場片段,指當時有人高叫「人踩人」,劉稱沒有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