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又發現,2010年一次巡查報告顯示,九龍某屋邨一個含石棉的煙囱狀況欠佳。房屋署於2011年要求租戶委聘承辦商維修,但該個案沒有納入含石棉公屋名單,也沒有跟進報告。至今年審計署往該處視察,發現煙囱已被拆除,但負責規管拆除工程的環保署卻表示沒有紀錄。審計署指出,該煙囱可能在沒有按法例要求下拆除,然則負責拆除的工人及附近租戶或因此接觸石棉。
報告亦揭發房署自1989年全面調查,截至今年10月房署一直公佈有17個公屋含石棉物料建築構件,但房署今年6月的巡查卻新增5個從未公佈的含石棉物料屋邨,包括彩虹邨、富山邨富禮樓、福來邨、大元邨及朗邊中轉屋,署方解釋,含石棉物料位處天台和垃圾房,市民無法進入,強調並非新發現個案。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