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控郭偉強襲擊 官拒押後供律政司考慮介入 郭偉強不認罪候審

蘋果日報 2020/09/14 20:50

陳志全郭偉強私人檢控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年5月選舉主席時鬧出爭議,其間人民力量議員「慢必」陳志全遭工聯會郭偉強拖行,陳志全事後以私人傳票向郭偉強提出刑事檢控。事隔逾4個月,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庭上透露律政司一直知悉案件並收齊文件,上星期五突然去信陳志全一方,要求再度押後案件,讓律政司考慮是否介入訴訟。陳一方認為律政司不合理拖延,申請郭須於今天答辯。裁判官直指律政司缺乏有力的押後論據,下令郭答辯,郭否認控罪,11月預審。
散庭後,陳志全在庭外表示感謝法庭維持原有安排,並指內會會議整個片段只長兩小時多,律政司用了數個月仍未研究完,質疑律政司遲遲未決定是否介入,「扭扭擰擰」,居心何在。他稱已作最壞的打算和心理準備,除了律政司可隨時介入並撤銷檢控郭偉強,還有可能「原告變被告」,甚至當日與會的其他議員也可能有法律風險。他亦批評,郭偉強在眾目睽睽下犯案,但警方和律政司在數個月後仍未見主動跟進,拖延檢控,影響香港法治。
控罪指,被告郭偉強(42歲)今年5月8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事主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及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郭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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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陳志全遭郭偉強拖行,陳稱導致椎間盤移位。
控方即陳志全一方由大律師陳偉彥及譚俊傑代表,陳偉彥指將傳召慢必及一名下載證物片段的律師行職員作供,預計要審兩天。代表郭偉強的辯方大狀林國輝指,除郭外,可能有幾位辯方證人作供。案件押後至11月9日作審前覆核。
律政司一方目前仍尚未成為與訟的其中一方,但派代表列席聆訊,在控辯不反對下,獲准就再押後一事陳詞。律政司早在6月底已向控方發信索取文件,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問律政司代表,有否特別理由或難處,至今仍需押後審視案件。律政司代表指,目前就是否介入本案仍無任何立場,確認已從控方收齊文件,但稱要翻看大量片段,申請押後六星期。控方反駁指,他們依賴的片段僅長2分03秒,律政司收妥文件至今已兩個多月,再押後會產生額外訟費。控方亦指,其實律政司此後仍可隨時介入案件,甚至在審訊中途、裁決之前都可以介入,毋須作出特別押後以讓其考慮是否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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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全到法院應訊。
羅官考慮後指,律政司未能詳細交代處理進度及為何之前的兩個月時間仍不足夠,只是片面提及需要更多時間,缺乏提出進一步押後的有力理據。羅官亦指,律政司之後仍可以隨時介入案件,決定今天按正常程序處理,不再押後,並聽取被告答辯。
【案件編號:ESS12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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