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DQ陰霾!引案例指DQ主任可就無交確認書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蘋果日報 2020/06/18 13:38

立法會選舉確認書DQ選舉活動指引

自上屆立法會選舉引入「確認書」安排後,要求參選人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區,令DQ之手無限延伸,今年立法會選舉的活動指引引用選舉呈請案例,列明「選舉主任可就候選人無交確認書,以決定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有民主派議員認為,指引的說法是以法律為「包裝紙」,令本身屬「僭建」的確認書安排看似合理。

新選舉活動指引列明,確認書並非提名表格的一部份,候選人可自願地簽署,但指引亦引述2016年一宗選舉呈請的判詞指,「選舉主任可就候選人無交確認書,以決定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

此外,指引亦特別表明,提名顧問委員會就候選人提供的意見,並不反映提名是否有效,強調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最終由選舉主任作決定。
楊岳橋:活動指引僅是「用法律之名做包裝紙」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外界早已對選舉主任不抱期望,認為選舉主任都是以政治決定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故指引只是「用法律之名做包裝紙,令成件事睇落去合理」,尤其確認書本來就是「僭建」出來的。

至於指引特別指提名顧問委員會的意見不反映提名是否有效,楊認為這是「又一次嘗試戴多重頭盔」,覺得委員會只是「擺喺度嘅花瓶,鍾意就聽,有其他需要就擺埋一邊」。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亦指,從去年區選和上屆立法會選舉中,簽署確認書可以被DQ、不簽署也不一定被DQ所見,根本提名是否有效是由選舉主任以政治考慮決定,而從近日政制局長曾國衞不斷宣示港府對「港版國安法」的看法,似乎是交代了日後DQ的標準,可能選舉主任會詢問候選人是否支持《國安法》、擁護《基本法》等。他相信今年立法會選舉會出現大規模的DQ潮,亦有針對政治組織作DQ的趨勢,故指引只是「戴晒頭盔」,旨在日後大量DQ情況發生後,「抽秤政府,唔好抽秤我(選管會)」。

記者 呂浩然

-----------------------------
反送中一周年,《蘋果》整理大量涉及警察濫暴濫權等資料,製成詳盡資料庫,請按此閱讀圖表版本純文字版本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按此下載/更新
-----------------------------
App內1-Click訂閱《蘋果動新聞》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