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如國民黨為了跟共產黨修好,把連戰當成熊貓一樣,送去北京「抵押」,天天讓他被人參觀「關心」,即使圈出故宮一角供其居停,他又怎會自在得過在台北住自家的Apartment?
台灣法例中,有一條叫「妨害罪」,比如一個女人搶了人家老公,就是「妨害他人家庭」,一個男人強姦女人,就是「妨害他人性自主」,不知有沒有律師替動物出頭,幫兩隻熊貓打一場官司,這是明擺着「妨害自由」加「妨害性自主」的案子,打贏了,將牠們放歸故鄉。
反正,有一半台灣土人是不喜歡這一對熊貓的,這並不表示他們不喜歡這種可愛的動物,而是因為他們不喜歡國民黨,不喜歡代表國民黨跑去北京撈資本的連戰,歸根結底,他們不喜歡外省人,所以他們便不喜歡這一對熊貓,因為這對熊貓在他們眼裏,也是「外省人」,甚至是外省人扮的,比馬英九更討厭──馬英九最多穿背心表演跑步,牠們卻會翻觔斗,還穿皮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