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41億發電機要港島人埋單 2021年累計加價逾7%

蘋果日報 2016/09/23 19:48

天然氣發電機組電費港燈加價環境局

港府日前在外界不知情、無討論情況下,突批港燈興建造價41億元的天然氣發電機組L11。立法會文件顯示,因為L11最少帶來3項加價因素,在2021年時港燈累計每度電費,或較現時每度電133.4仙加價9.5仙,等於加價逾7%。環境局更指2022年L11投產時,對財政產生的全面或最大影響屆時出現,暗示加價潮陸續有來。
立法會文件預告未來3大加價因素。首先L11在2020至2022年三年間,額外增加共26.75億元燃料開支,每度電平均多8.5仙。其次,在L11未落成時,便有部份資本須計入電費,明年和後年基本電費增加0.2仙及0.3仙。最後,港燈在未落成L11機組前,延長「GT57」機組的使用年期,估計在2020年和2021年營運和維修保養費用,對基本電費再加0.3仙和0.2仙。
綜合三者影響,2021年僅L11影響累計加價已達約9.5仙。此外,現時港燈燃煤發電比例是66%,燃氣比例是34%。環境局指未來港燈要達至50%天然氣發電,隨著減少依賴較便宜但亦較多污染的煤,會令電費增加。港燈或需計劃採購額外的天然氣。
港府日前在外界不知情下批准港燈41億元的天然氣發電機組,又增加原訂港燈五年發展計劃的投資額,更於晚上7時才公佈消息,事件引起輿論質疑。環境局回覆指,按現行做法,當政府收到電力公司資本項目的建議時,一般並不會向外公布,當政府完成相關審批程序後,會適時向公眾交待有關結果。而根據現行管制協議,當電力公司遇到在制定五年計劃時不能預見的情况下,可向政府申請更改五年發展計劃。政府會按既定機制,去審批有關申請。
環境局指自決定2020年起將本地電力公司使用天然氣發電比率增加至佔總發電燃料組合約50%時,政府已在諮詢文件提及為提高天然氣使用量,預期兩電將需要加建少量燃氣機組。加上燃煤機組將逐漸退役,無論如何也需要加建這些燃氣機組。
而港燈在2020年起大增燃料費,源於2019年天然氣發電比例僅4成,2020年會增至5成,燃料開支因而增加。港燈在2022年的備用電量將會比現在明顯下降至約30%,環境局拒絕提供現時港燈的備用電量。
另外,中電正申請興建一台新燃氣機組,發言人指確實造價仍是未知之數,項目若獲得批准,將於今年年底開始施工,新機組於2020年投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