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規定不得在投票站內拍影片、拍照或錄音和錄影,票站也會張貼告示,提醒選委不得在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與其他人通訊、拍照、錄音或錄影,但卻沒有要求選委在進入票站範圍前交出手提電話。特首選戰越來越近,近日政界流傳,現時智能手機普及,中聯辦曾向選委提出,要求拍照提供自己投票意向的確實證明。
不過,譚志源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重申,特首選舉的每張選票不會有編號,確保選舉是不記名投票和保密。他又表示,投票現場會有告示提醒,亦有票站職員及執法人員在場監察,可以做到「人盯人」,防範投票人士違規。他強調,一定會從嚴進行,如果有違規,最高可判監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