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葉先生於4月4日收到星展銀行發出的300元現金券(屬2月份獎賞),使用限期僅至今年6月30日,葉先生認為該優惠期太短,令客戶得物無所用,遂向星展銀行反映。葉先生說,職員竟回覆他,客戶稍後再收到3月份獎賞,有關使用限期亦僅至今年6月30日,職員又表示,雖然亦收到其他客戶的類似投訴,但無奈上述乃公司的推廣策略及安排。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接獲本報轉介葉先生的投訴後,以書面回覆表示,就葉先生希望延長其停車場現金券獎賞(合共港幣600元)之使用限期,為感謝葉先生對該推廣計劃的支持,星展銀行特別彈性處理事件,安排為葉先生更換限期至本年9月30日的停車場現金券(港幣300元)及入油優惠券(港幣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