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於公告中表示,更換核數師是根據中國財政部《金融企業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招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事實上,內地財政部和國資委2011年發佈《關於會計師事務所承擔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容包括會計師行出任一家央企的核數師,不應少於兩年,但亦不應超過五年,至於四大會計師行畢馬威、德勤、安永、羅兵咸永道,則可寬限至十年為限。國資委旗下百多間中央級國企,均適用於該《通知》,包括三大電訊商、三大石油公司、神華、招商局、華潤等等,基本上內地大國企便全數要於十年內更換核數師至少一次。
據悉,中央實施更改核數師的新規,主要由於避免國企與核數師之間的長期關係,令核數師疏於職守,因而隱藏了國企的財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