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網上馬伕】App誘騙少女賣淫定罪最高囚14年

蘋果日報 2015/12/30 06:00

拘捕賣淫青衣長安邨交友程式拯救者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安海樓反罪惡搜鯨

有罪犯以手機(App)誘騙少女賣淫,警方昨日展開行動拘捕8名男子,年齡由21至46歲,懷疑與8宗同類案件有關,其中5人涉嫌導致賣淫,其餘3人則涉嫌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所有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將於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籲市民,如遇上不法之徒以搵快錢作餌,游說從事援交賣淫工作,應主動向警方提供有關資料。警方並提醒市民若有人透過網上平台或智能手機的交友應用程式控制他人作賣淫活動,有機會觸犯法例,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若有人促使他人作娼妓,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鼓勵或促使他人從事賣淫活動,可能干犯「導致賣淫」,而在少女賣淫所得中抽取佣金,亦干犯「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兩者最高刑責為入獄10年。此外,如少女拒絕從事賣淫工作,有人利用任可手段,如藥物控制,威逼少女賣淫,則涉「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最高可判入獄14年。

陸偉雄補充指,科技犯罪趨勢,即使上述罪行未能入罪,只要證明有犯罪意圖,疑犯亦可能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想睇最新消息? 即時follow【現場-蘋果突發】 fb! http://fb.com/applecitycr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