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上周宣布,就提供公共無線區域網絡(wirelessLAN)服務設立類別牌照發出諮詢文件。該局明言,類別牌照不需要經過任何申請及處理程序,只需在開始營運前向電管局局長登記,符合個別的最低條件,例如避免產生無線電干擾,便可以向用戶提供服務。是繼電訊曾建議以類別牌照發出樓宇內置電訊系統後,又一項以開放態度面對公眾的政策。
電管局穩奪冠
筆者過往曾經批評過電訊管理局無數次,尤其是固網政策和3G發牌的處理不滿。不過,整體而言,環顧香港政府眾多部門,電訊管理局可算是最開放的部門。
先說類別牌照這種毋須申請的程序,對其他政府部門而言,可說是匪夷所思。一般政府部門對於市民的要求,有理無理一定先要求市民申請,令行政部門一切好辦事;而且,煩瑣的程序,亦令公務員冗員現象得以合理化。
閣下可以想像,假如政府對申請小販牌照,只要申請人同意不阻街,毋須申請便可營業的話,是否一項德政?不過,大量小販管理隊可能要失業。
其實,電訊管理局發出類別牌照同樣要冒風險。假如未來wirelessLAN發展成熟,有不知名公司發射出超大功率的電波,對其他公司構成干擾,令用戶不能上網,所造成的影響,絕不會比小販阻街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