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昨在辯方盤問下表示,事發後五月二十日,他往找被告,被告向他跪下求給予機會,由於被告有誠意道歉,事主稱已原諒他,只是陪同的男性友人召警察來拘捕被告。事主又承認三日後,曾向院方病人聯絡主任表示,希望警方能停止調查,但否認辯方所指,他是因為誣告才望停止調查。辯方則指被告從沒跪下求情。
事主續稱,首次非禮發生時,被告曾使用濕紙巾及藥膏塗抹其下體,事主指是首次作這樣檢查,故以為是醫學檢查一部份,直至第二次非禮,被告弄致他射精才生疑,事主因怕知得太多對其不利,故第三次事發時,裝作不知道被告意圖而跟他入房。
案件編號:DCCC11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