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傳媒定義︱網媒屢拍攝警暴 科大電台斥針對學生媒體:覺得我哋影到佢啲衰嘢

蘋果日報 2020/09/23 02:14

發牌記協警察通例傳媒代表學生報陳惜姿呂秉權

警方周二(22日)表示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在新修訂的定義下,本地傳媒機構須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其記者才會被認可為「傳媒代表」,變相由政府新聞處「發牌」,不再承認記協攝記協會員證屬傳媒代表。
過去一年反修例運動中,網媒及學生媒體發揮巨大的第四權監察作用,警方今次改動等同封殺學生媒體,學者料學生記者將來外出採訪,將失去身份保障,有機會變「非法採訪」。多家大學及學院新聞系學生媒體晚上發聯署聲明,嚴厲譴責警方擅改《警察通例》,打擊新聞自由及採訪權,稱一旦修例,將令學生記者採訪期間變成觸犯限聚令、非法集結等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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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拍攝到12歲女童被警員粗暴撲跌片段的學生媒體科大電台,批評這次修改明顯衝學生媒體而來。

曾攝警撲低12歲女 科大電台:警剝奪新聞自由

過去一年反修例運動中,網媒及學生媒體多次在現場拍攝到嚴重警暴,包括去年10.1荃灣及11.11西灣河兩次警員槍擊學生一刻的重要畫面,而去年7.21元朗恐襲、8.31太子站速龍打人,網媒亦在場全程直擊,發揮巨大的第四權監察作用。
早前拍攝到12歲女童被警員粗暴撲跌片段的學生媒體科大電台,負責人謝同學指「肯定會擔心」,強調《基本法》賦予市民享有新聞自由,不容警方剝奪,警方亦不應為傳媒分類。
謝同學批評,這次修改明顯衝學生媒體而來,「覺得我哋阻住,因為好多時都影到佢啲衰嘢」。雖是學生媒體,但謝同學認為學生媒體及主流媒體有互助互利關係,「大家都係記者,不用分得那麼細」。
過去科大電台曾收到兩張599G限聚令告票,暫時有一名記者決定交罰款,另一名則決定上庭抗辯。面對未來有機會受到更大打壓,謝同學指繼續採訪與否,由記者自己決定,但強調只要有記者願意「上場」採訪,科大電台亦會繼續運作,「因為大家出嚟都係守護新聞自由同守護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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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五間大學及學院新聞系學生媒體發聯署聲明,譴責警方擅改《警察通例》。嚴重打擊新聞自由及採訪權,令香港正式步入審查傳媒的年代。

新聞系學生媒體聯署 譴責警方擅改《警察通例》

晚上五間大學及學院新聞系學生媒體發聯署聲明,譴責警方擅改《警察通例》。參與聯署包括香港中文大學《大學線》、香港城市大學 「城市電視」編輯委員會、香港浸會大學《新報人》、「廣播新聞網」、The Young Reporter、《新報人財經 The Young Financial Post》;香港珠海學院第49期《珠海新聞》、香港樹仁大學《仁聞報》及「說在線」。
聲明指,警方在毫無諮詢下單方面將「傳媒代表」定義為「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以及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機構,此舉變相落實「官方發牌」制度,默許警方打壓絕大部份的網媒、公民記者及校媒。一眾新聞系學生媒體嚴厲譴責警方嚴重打擊新聞自由及採訪權,令香港正式步入審查傳媒的年代。
聲明續指,在過去示威衝突的採訪期間,學生記者一直佩戴記者證及穿反光衣,或展示記協會員證,方便辨識記者身分,但警方仍多番阻撓記者採訪工作;如今警方單方面修改傳媒定義,拒絕承認學生記者的傳媒身分,只會令記者採訪情況更為惡劣,亦擔心一旦修例,將令學生記者或觸犯限聚令、非法集結等規例。

《大學線》顧問陳惜姿:變相學生記者採訪無效

身兼中大新傳學院實習刊物《大學線月刊》採訪顧問的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高級講師陳惜姿表示,不明白為何警方取消認可記協及攝記協發出的證件,指《警察通例》多年來確認相關證件,「佢〈警方〉要解釋發現咗乜嘢問題,係咪記協把關有問題?」
陳惜姿指出,警隊今次修訂,是進一步收緊記者的定義,擔心是政府為記者發牌制度鋪路,「好明確我哋一定要入到佢嗰關,先可以視為記者,而呢關係政府新聞處決定。我哋申請過又唔畀喎,將會有好多傳媒被摒諸門外。」她不諱言,政府新聞處不承認學生媒體是大眾傳播媒界、拒絕學生媒體恆常傳媒登記名單;若沒有記協證件保障,變相學生記者採訪無效。
陳指出,學生出外採訪面對不同威脅及危險,記協曾建議各大專院校,向記者發出校方書面證明,以證明相關學生記者的採訪資格,但按照警方新規定,警方可以不承認校方發出的書面證明:「佢哋(學生)要實地採訪學習,但而家佢哋無咗身份保障,增加學生採訪危險」。
她稱,需研究在警隊新規定下學生記者採訪日後的安排,又促請政府新聞處新設學校媒體登記,「我哋都係培養緊未來新聞從業員貢獻香港,點解政府唔去幫佢哋(學生),唔畀機會佢哋實習,反而留難,講唔通。」

呂秉權:令學生街頭採訪存風險

浸大傳理學院高級講師呂秉權改動認為對學生媒體有一定影響,新聞行業着重實戰和前線採訪經驗,大部份學生報已按本地報刊條例註冊。但學生報受學期完結和考試周期影響,運作上一定有「空窗期」,難以符合新聞處系統登記要求,所以政府新聞處會把這些規模小、資源有限學生報拒諸門外,令學生以後於街頭採訪存在一定風險,恐受警方阻攔甚至票控和拘捕。
但他指,傳媒人不應視新聞自由為「恩賜」,會容許學生如常採訪,「唔應該就咁跪低,自斷雙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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