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令禁止多項行為,包括阻礙車路或行人路,損壞或塗污宿舍門窗、外牆、閉路電視等任何部份,未得原告或任何住客授權而進入宿舍,照射強度或頻率足夠減弱人視野和造成不適感覺的光線,包括使用雷射光源、閃光燈或其他發光器材等等,亦不准煽惑他人做出有關行為。
法官周家明昨指案件有值得認真裁決的議題,雖然上周頒令後宿舍沒再受騷擾和損害,但有其他暴力示威行為,如本月20日在尖沙嘴有人投擲汽油彈,令警員身上一度着火。律政司代表透露,未有人反對禁制令或欲加入訴訟,只有一位署名Alan Smith的人致函索取與案有關的文件,但他沒表明欲介入訴訟,亦已過索取期限。法官容許該人申請延長索取文件期限,但不影響延續禁制令。
案件編號:HCA1886/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