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融管理局一名前經理乘搭港鐵時,不斷以下體壓向一名副學士女生的臀部,去年被裁定非禮罪成判監六星期,但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他突然認罪,強調自己深感悔意,希望重過新生活,被判入獄14天。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譚琮順(37歲)去年5月被裁定罪成後,曾被還柙兩周,等候精神及心理專家報告,被告在案發後已離開金管局,現時在某知名銀行從事資訊科技工作,仍在試用期階段,若再被判入獄,恐會失去工作,他是家庭經濟支柱,既要照顧妻子及兩歲女兒,又要照顧雙親,他已深感後悔,並親撰求情信向受害人致歉,其妻亦有替他寫求情信,更到庭支持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