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申公屋覆核勝訴】梁美芬促政府上訴 陳志全:同性伴侶應享同樣權利
陳志全梁美芬公屋司法覆核同志同志平權已婚同志
法庭今日頒下判詞,裁定已婚同志就申請公屋司法覆核案勝訴,反對同性戀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表示不同意法庭裁決,強調香港至今並無制訂《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會亦無任何機會進行相關討論,「我絕對唔贊成由法院自己去根據自己一啲睇法,就判斷咗呢一個嘅個案」。她呼籲政府必須就今次的裁決提出上訴,其間一度「口窒」說:「我相信有千千萬嘅香港人,係要求政府……唔好用千千萬萬啦吓,呢個係一個形容詞啦吓,我應該講,我相信,絕大部份嘅香港人,係要求政府必須就判決上訴」。
同樣反對同性戀的民建聯議員周浩鼎亦稱,今日高院作出裁決後,他收到很多家長和維護家庭價值的朋友表示十分憂慮,認為判決等於法庭變相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又指,今次裁決令人質疑,法庭變相讓在外國結婚的同志,可在香港享有合法婚姻地位和社會福利,希望政府盡快提出上訴,因為今次裁決「茲事體大」,隨時動搖香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香港首位同志立法會議員、人民力量「慢必」陳志全就表示,對於高院今次裁決感到開心,形容「係近日嘅氣氛下,難得有一個好消息」,又稱聽到部份「恐同」和「反同」人士對裁決表示失望,「我想同佢哋講,其實佢哋唔使大驚小怪,呢個係一個平等嘅權利,同性伴侶同異性伴侶,都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
陳志全又指,法庭在過去包括受養人簽證、公務員的配偶福利、以至合併報稅的案件中,已清楚講出與今次案件類似觀點,所以他早前已估計今次案件,同志獲得勝訴的機會很大。他希望房委會不要就今次裁決提出上訴,而應盡快落實法庭裁決,「其實通過司法覆核去爭取一個平等的權利,係一個好艱難、漫長的過程,好似打仗咁,係勞民傷財,要花好多時間、金錢、精力,最緊要嗰樣係勇氣。既然個法律觀點咁清楚,過去的判例係咁清楚,再去上訴只係浪費緊金錢同時間,令原訟人要捱一段更長的日子」。
他又批評政府過去對同志議題的爭議「講到自己好似無立場咁」,要巿民就不公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並獲勝訴後,政府才會按法庭要求更改,反映政府的「不作為」,「政府只識踢一踢、郁一郁,輸一樣、做一樣」,認為政府應主動檢討有類似歧視成份的政策,包括購買居屋的權利等。
陳志全續指,政府應主動研究訂立容許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制度,「那怕你叫佢同志婚姻,或者民事結合都好」,否則香港的同志只有到上述制度的地方進行登記,再拿相關證書回港,經過繁複程序後,才能享有與異性戀者同等的權利,「如果我係無能力、無錢去外國做呢啲手續,咁係咪成世都唔可以享有同異性伴侶同等嘅權利呢?」對於梁美芬以香港並無制訂《性傾向歧視條例》為由反對今次裁決,陳指現實是他數年前要求政府研究制定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制度時,梁美芬表明反對,政府也拒絕接受,認為有關議員應該反省,並要求政府盡快進行相關諮詢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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