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狀指,羅明珠(原名羅皓茵,後曾改名為羅愛過)今年5月1及2日,先後借7次籌碼賭錢,每次最少借1.5萬元,最多借30萬元,兩日間借取100萬元籌碼,賭場亦給羅約5萬元作佣金。
惟羅於限期前、即5月17日未有還清款項,扣除約5萬元佣金後,原告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現向羅的遺產代理人追討94.9萬元賭債。
羅明珠活躍於80年代影壇,15歲踏足影圈,曾拍攝電影《開心鬼》、《開心樂園》等,與李麗珍、羅美薇及袁潔瑩等組成第一代「開心少女」。
她於1998年息影後,有一段維持兩年的婚姻。其後她投身金融界,一度成為上市公司執行董事,曾受訪稱試過炒股失利,1分鐘蝕100萬元。
羅明珠於今年5月27日在貝沙灣寓所昏迷,送院不治。
案件編號:DCCJ3542/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