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涉再非禮女童 積犯投訴腹痛
蘋果日報 2006/02/11 08:00
張國業刑滿出獄後疑再出動侵犯女童,昨在荃灣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本報訊】三年前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二十八個月的張國業,刑滿出獄後疑再出動,涉嫌於上月在葵盛西邨尾隨一名十三歲女童乘搭電梯,然後強行拉她到後樓梯威迫替其手淫,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張國業,二十七歲,售貨員,控罪指他於本年一月二十五日在葵涌葵盛西邨八座二十五樓與天台之間樓梯,非禮一名十三歲女童,被告暫毋須答辯。律師指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但他於本月七日被捕後,腹痛至今未獲醫治,要求往醫院治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五日再提訊,被告交由警方監管,並下令警方於昨日休庭後,送被告往醫院急症室診治。
資料顯示,張國業五年前因非法禁錮、恐嚇及襲擊十四歲女生,被判感化;○一年八月他以𠝹刀威迫十一歲女生替他手淫,判監兩年;○三年初,又持𠝹刀挾十二歲女生到後樓梯,企圖迫女童擁抱他,以滿足性幻想,醫生報告指他對年輕校服女生有特殊性癖好,他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二十八個月,法官當時形容他是「極度危險人物」。
案件編號:TWCC3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