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梁威霆指,一般廚房設計有牆壁和門作為隔火結構,開放式廚房則需配備消防裝置以策安全。而「安全守則」生效後,已入則含開放式廚房的單位自2012年起陸續落成。
截至2017年,全港有約1.4萬個含開放式廚房並已入則的新建住宅單位,有80%單位已向消防處提供檢查證書,但仍有約兩成單位未有進行年檢或未向消防處提交檢查證明。消防處於2017年發出超過1,000張警告信,絕大部份在收到警告後已完成年檢。
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羅嘉欣補充,每戶需承擔檢查費用約數百至數千元不等;由於消防花灑接駁大廈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處鼓勵由管業處組織,協助安排大廈和屋苑的單位業主進行檢查。
若開放式廚房設計單位的消防裝置未有按法例進行年檢,業主需負上刑責,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消防處稱至今雖然暫時未有檢控個案,但不排除未來會作檢控。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