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蘋論:建築署的改革值得肯定 - 盧峯

蘋果日報 2002/01/23 00:00


建築署昨天公布了一個相當大膽及果斷的改革計劃,準備在未來七年內逐步把建築署轉型,從實質進行建築及維修工程改為擔當策略性及監管角色,並將把九成的工作外判予私人公司或私營機構承辦。
我們認為這是公營服務改革正確的一步,也是長遠控制政府開支、提升公共服務效率的一步,是值得肯定及支持的。

減少僵化浪費
正如不少論者指出,提供公共服務其實有各種不同的途徑,不一定要由公務員或政府部門負責;甚至可以說,由公務員及政府部門負責往往是效益最低的。
應該看到,即使是最精簡、最有彈性的公務員體系,也免不了有各種規章制度、程序的規限,以致未能配合社會及市場的迅速轉變,到頭來所提供的服務要不是過多過少,就是不合時宜,結果效率自然大打折扣,各種各樣的浪費也層出不窮。
更重要的是公務員的編制比私營機構的編制僵化得多,基本上難以調整,甚至只會不斷膨脹。正因為這個原因,才令公務員人數居高不下、公共開支難以控制。相反若果能把公共服務外判,由私營機構負責,政府便能有效削減及控制公務員的人數,也能更有效的為開支封頂。在政府面臨巨額財政赤字而短期未能扭轉的情況下,這樣的轉變是適時及必須的。
而且香港私營部門的建築業相當龐大,專業人才也很多,政府把建築及維修工程外判不僅不會削弱工作質素,反而可以令本地的建築業更蓬勃、更有生機,這對行業,對整體社會不是都有好處嗎?
當然,建築署內的員工對這個轉變感到憂慮、感到疑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畢竟是一個重大的轉變,並將影響他們未來的工作及專業發展。

應讓員工適應
我們期望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事務的官員及建築署的高層官員能積極與員工溝通、商討,吸納員工的意見,讓員工能更容易適應這個大變動。我們更希望特區政府能進一步把其他非核心服務或支援性服務外判,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服務,因為繼續由政府部門及公務員提供大部分公共服務不僅成本效益欠佳,也不容易趕上不斷轉變的社會需求,實在不是明智的做法。
(圖)建築署新政策對公務員管理帶來正面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