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批評,公司嚴重剝削,入職至今只放假3天。此外,他入職兩星期後,被調往太古倉工作,經常每日要工作至晚上11時後,過去個多星期,試過連續多晚通宵工作,最長直踩37個鐘。捱通宵期間,只能利用用膳時間小休。
阿強上周四又被要求通宵工作至周五下午6時,由於已直踩近30小時,他於周六早上向上司要求遲一、兩個小時上班,但遭拒絕,雙方因而發生爭拗,結果被解僱。
齡記書店副總經理區先生表示,公司今年聘請了60名暑期工,他承認曾要求員工通宵加班,但最長不會超過20小時,「未試過37個鐘,你估啲員工鐵打咩。」他又強調,公司依足《僱傭條例》給予員工權益,但有部份員工希望賺取多些收入,自願放棄每七日可獲一日的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