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莊小姐居於上環一幢舊型多層大廈,最近業主立案法團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渠務修葺令。
莊小姐查詢屋宇署是根據甚麼情況發出修葺令?接到修葺令應怎樣處理?
答:若發現大廈排水系統出現問題而造成各種滋擾,屋宇署便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8條發出命令,要求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在指定時間內進行勘測及維修。
大廈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渠務修葺令後,應進行以下程序:
‧在指定時間內聘用認可人士,監督由合資格的承建商進行維修工程,直至完成
‧在指定限期內向屋宇署提交補救方案
‧最後要得到屋宇署根據標準認可
如不履行上述事項,屋宇署可能會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
除了室內渠管,業主亦需要共同負責地下渠管的維修工作。據一般大廈公契規定,沙井是屬於公共設施,沙井口位置不能有障礙物,以方便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進行定期維修保養。
直徑100毫米或以上的地下渠管,可用閉路電視定期檢查渠管有沒有裂縫、漏水或其他損毀,從而安排修補工程。渠道如有輕微淤塞,可以使用高壓噴水器或通渠器處理。若情況嚴重,則需要鑿開地面及更換有問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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