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警申帶被告查屋官指法庭不能替警方搜證

蘋果日報 2015/07/10 06:00

歐陽聯強姦女友女兒公司董事

54歲的公司董事本月初,因感情問題向女友提分手,女友即報警指董事曾於2011年至2012年間涉嫌強姦其女兒。公司董事被控強姦罪,案件今在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歐陽聯,據庭上透露,他被指於上述日子強姦女友的女兒,女友知悉事件後曾怪責被告,但沒有報警。直至本月初,被告向女友提分手,女友遂報警。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並要求在被告還柙期間,警方可帶被告到其寓所進行調查,但裁判官卻指法庭有獨立性,並不是替警方做事及搜證,最後准許被告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