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文接電話恐嚇 涉案公司董事辯稱曾借出手機 經審訊後脫罪

蘋果日報 2020/09/16 15:47

袁海文林栢榮刑事恐嚇幣少爺

【更新】
民主黨區議員袁海文去年1月處理涉及「幣少爺」苦主案件後,同晚疑收到以「太空卡」打出的匿名電話恐嚇。警方及後拘捕一名地產公司董事,控以刑事恐嚇罪。案件今開審,袁供稱一度認為遭恐嚇或與虛擬貨幣事件有關,但坦言不清楚為何與人結怨。被告自辯則稱,涉案電話是工作時使用,他沒有致電恐嚇袁。裁判官鄭紀航即日裁決,強調雖然被告舉動及涉案通話紀錄均非常可疑,惟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故裁定被告脫罪。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罪指被告林栢榮(37歲)於去年1月6日致電恐嚇袁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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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文
控方讀出袁海文於去年1月向警方兩度錄口供的內容。袁在供詞中稱,自2018年10月起協助牽涉虛擬貨幣、另類投資及礦機的苦主追討款項。去年1月6日中午,他與涉及向「幣少爺」黃鉦傑購買礦機騙案的四名苦主,到警署了解案件進展,事後返回住所。
同晚8時許,袁的手機收到一個無來電顯示的男聲致電。對方確認接聽者是袁本人後,以兇惡語氣說:「你係咪五行欠打?信唔信我搵人打你?」對方又聲言:「會叫一班兄弟同你傾,你咁X多事。」那一刻袁感到害怕,擔心自己及家人的安全。男聲收線後,袁即時報警處理。
袁自言不知來電者是誰,此後亦沒再接獲類似電話。雖然他一度認為事件或與虛擬貨幣事件有關,但他不清楚自己因何事惹人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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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文(右)曾召開記者會指「幣少爺」黃鉦傑涉欺騙逾20名苦主。
袁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被告沒有因為涉及「幣少爺」案件而被捕或接受調查,亦表示沒見過被告,亦不認識被告。
被告自辯稱,警方去年10月23日到其地產公司找他,並問涉案電話號碼是否屬於他。被告起初否認,未幾再以私人電話搜尋該號碼,發現通訊錄內顯示涉案號碼為「EL鬼電話」。洋名Eric Lam的被告此時記起並向警方表示,該號碼為工作時使用的儲值卡號碼,並謂該電話或在住所內。
及後被告應警方要求,帶警員到住所搜屋,在客廳窗台發現涉案電話。被告到警署錄口供後感到「好亂」,不記得去年1月的事情。那時他突然想起,涉案電話或曾借給他人,但不記得是否在案發當天借出。被告回家後主動致電伍姓探員,要求補錄口供,惟對方表示「冇理由一時三刻打嚟話改」,著他下次處理警方保釋事宜時再提出。

涉案電話號碼加入WhatsApp業主群組

被告強調不認識「幣少爺」或袁海文,亦沒叫人買挖礦機,也沒使用涉案電話致電袁。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確認,涉案電話儲值卡於2018年10月購買,至案發時仍在使用。控方指出,涉案電話於案發前後數天均有通話紀錄,質疑被告其實沒有借出電話給他人;被告否認。
被告在盤問下亦確認,涉案電話主要以WhatsApp與人溝通,他自稱「Jimmy」以掩飾身份。被告在覆問下解釋,他使用該電話號碼加入WhatsApp業主群組以搜集業主資料,但他不欲那些人得悉他從事地產業,才會如此以假名示人。
裁判官鄭紀航今午宣讀裁決,指辯方不爭議控方證人作供的可信性和可靠性;惟控方案情不能直接證明被告曾犯案,控方是要求法庭推論被告是犯案者。
被告在錄影會面透露,涉案電話沒有上鎖,有時會將電話放在公司,自己則返回住所如廁。鄭官質疑,控方未能在盤問被告時證明他說謊,亦無法透露被告將電話放在公司時會如何處置。鄭官不排除被告曾將電話放在公司,其間有人使用該電話致電袁。
鄭官強調,雖然被告舉動及涉案通話紀錄均非常可疑,惟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故裁定被告脫罪。
【案件編號:ESCC10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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