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光少女被控非法集結 稱遭警毆打扯頭髮
走光少女非法集結天水圍警署
前年8月5日全港七區罷工集會,演變成全港大混戰,其中天水圍警署遭示威者包圍,防暴警多次施放催淚彈及以武力驅散,拘捕大批市民。當日有女子被抬入警署時走光,引起爭議。走光女子與當晚被捕的一男一女被控非法集結及拒捕等六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指走光女子當日遭警員用警棍毆打及扯頭髮,惟作供警員不同意。
三名被告依次為女教學助理李凱兒(22歲)、科大男學生莫雋晞(24歲)及中六女生彭海兒(19歲)。
首被告被指以強光照射警員,辯方大律師盤問方姓警員23979,質疑警員聲稱當時觀察首被告時受到強光照射而影響視線,警員並稱當時眼部不舒服,但仍能望到對方,惟對於首被告是以左手抑或右手持電筒卻未有記錄。方指因兩人距離20米,未能看清楚。
大律師指,若如警員所言,示威者從四方八面向警方投擲石塊,警員會否因擔心受傷而轉移了對首被告的注視。警員則指他有用盾牌擋架。另外,警員稱不能確定拘捕對方時,對方是否仍手持電筒。大律師則指出,首被告當時曾向記者大叫,並要求改由女警處理;警員則稱因現場太嘈雜,未能聽清楚,並指自己也曾要求女警協助。
大律師指,首被告當時曾大叫「我着緊裙,我走光啦」,警員今卻稱「冇印象」。大律師再指出,當時有四名女警抬起首被告,但中途曾有人一度甩手,令首被告跌到地下,繼而再被扶起自行步往警署,其間首被告曾遭警員用警棍毆打及扯頭髮,警員對此不同意。聆訊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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