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現,今年1月25日至31日當局簽發的138張進口許可證,當中134張是在沒有提交任何所需證明文件下簽發。食安中心指,未有提交證明文件下也簽發,是便利業界的做法,但強調食物批次進入香港時,必須提交衞生證明書正本。
進口食品要進行實物檢查,今年5月和6月,空運進口食物共進行20次實物檢查,惟中心人員每批只檢查一箱食物,即使進口量為831箱,仍只檢一箱,佔該批次0.1%;人員亦只檢查方便拿取的一箱食物,例如只抽取放置在貨物上方的食物作樣本。審計署指,陸運及海運亦有同樣問題,水路入口葵涌檢查站在32個月內只進行少於兩次檢查,有需要擴大檢查範圍和加強隨機抽樣。
陸路方面,所有運載高風險食物的車輛,都要在文錦渡食物管制站檢查,才獲入口香港。但今年1至4月間,59輛車中有9輛至少一次逃避檢查,另外2輛甚至從未駛入管制站。審計署在8月27日更發現,200輛車中有4輛運載蛋類車逃避檢查。食環署回覆指,同意審計署提出的建議並已落實部份,會積極跟進報告中的其他建議。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