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遊行(Ⅱ),又整多五十萬,今年阿董精咗,即晚回應,除咗唔答問題,話「今晚夜嘞」之外,最重要嘅訊息,係將○七○八普選個波交畀中方,話政府會照人大常委釋法嘅決定去做。
民主派要求特區政府重新啟動基本法附件一所准許嘅提議權。即是話,人大常委釋法,到咗今年7.1,唔敢話無效,起碼係過咗時。阿董若然與時俱進,以今年7.1嘅民意為最新依據,再次向中方遞交○七○八普選申請表,喺技術上,並無違反任何憲法。
根本上,若然國家真係對特首高度信任,只要特首北上,拍心口講句「○七○八普選冇問題,一切責任包在我身上」,中方又有乜理由唔准許?唔信港人,都應該信自己所欽點嘅特首。港人冇權向中方直接要求○七○八普選,只係得特首一個有權。咁阿董又話會小心聆聽民意,又話要改善施政,今年7.1,要求「改善施政」嘅核心訴求,就係特首企硬,吸納(唔係「反映」)香港民意,將要求普選嘅廣泛民意,融化為特區政府嘅共識立場,然後由深得江總、胡溫、曾副主等國家領導人信任嘅阿董,以特首名義,一個人攬上身,向中央人民政府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