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問:我是受市建局紅磡必嘉圍重建項目影響的業主,我十分樂意出售物業給市建局。不過,本人擔心尋得合意的新居後,由於現有物業尚未與市建局完成交易,未有足夠現金支付新居的首期。請問市建局除了給予業主其物業補償外,是否還有其他實際的援助?
按市場慣例處理
答:市建局於本月八日宣布進行必嘉圍重建項目,這是我們在紅磡區開展的首個項目。
我們的物業收購政策,是以政府的自置居所津貼政策為基礎,收購受重建影響的業權,以協助自住業主購置面積相若的較新單位居住。原則上,我們會以物業的市值為基礎,另外加上適當的津貼作為收購價。收購價會以相似地區,一間假設樓齡為七年的住宅單位的市場價為評估基礎。
我們是以市場買賣的方式向業主提出收購建議。按照市場慣例,買賣雙方在簽訂買賣協議時,買方會向賣方交付一成定金,餘款則待業主將物業交吉後,方可以取得。不過,如果業主真正有特別困難,希望我們在定金方面作特別安排,我們會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最高可將按金增加至樓價的三成。
此外,我們又會和銀行商量,爭取銀行同意以優惠的條件,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過渡性貸款,協助他們置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