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只得一個席位,找個最公平的方法會容易些吧?一個位,幾個人爭,最多票的勝,就是了。還有另外的玩法嗎?有,例如在法國,當無人取得過半數的票時,就剔除最少票的一位再選,直至有人贏得過半數為止。
且看實例。兩屆前的台灣總統選舉,陳、宋、連三人選,陳以最多票勝出。但要留意,陳只取得四成選票。按法國的玩法,要剔除最少票的連,再投一次。這一次,連的支持者很可能全數投給宋,而宋就會以六成的選票勝出,歷史就要改寫。朋友,哪個玩法公平些?
很明顯,不同的安排,要辯哪個最公平,天光也辯不完。大家的利益所在各有不同,對公平的看法不一致,是正常不過。因此,和稀泥般光說公平,不談其他更實在的準則,差不多是「有說等於沒說」了。
可以預見,當一天香港有普選,規則的選擇將會引起一番爭論。這樣的煩惱不可怕,怕是怕來得太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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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餅兩孩的其中一個答案,是叫其中一位切餅,然後讓另一位先拿。你有更好的方法嗎?請與我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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