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於4月29日在賬房工作,被告行至她身後,緊揑她的腰,她很驚慌,但不敢揚聲,因「爸爸已過身,得番我同媽咪,我需要份工,擔心冇咗份工」。
至7月27日,X同樣地在賬房工作,被告兩度從後觸碰及撫摸X的腰,跟着雙手搭在她的腰,X感到被告拇指在她的腰間打圈,更猛搖她兩次,她三度說「唔好」,惟被告沒理會,只用笑掩飾,更發出怪叫聲,X用雙手撥開被告。
X指被告在8月2日再犯案,她行經被告時遭被告攬腰,背部能感到被告體溫,她用手肘擋開被告。X後向朋友及表姐吐苦水,知悉公司閉路電視拍下案發過程,遂用手機翻拍,並於8月3日報警。
但辯方的版本指,被告與X早於3月已有身體接觸,他按摩X的頸部及觸摸X手臂,當時X說:「好耐冇畀男人掂過。」又指被告曾讓X看他手提電話播放的鹹片,X看後問被告「你同老婆一個月做幾次?」但X昨否認說過上述說話,並強調從沒有詢問被告房事。
辯方續指,X知悉被告為妻子購買首飾後大讚他是好男人,並嘆息:「點解冇人送畀我?」被告說:「你做我女友,咪送畀你囉!」X同意被告說過類似說話,但稱實情是有次檢查新到首飾,發現一隻鑽石手鐲價格不菲,當時被告戲言:「你做我情人咪送畀你。」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WCC25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