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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香港上海台北三地
面對性騷擾港女最勇敢

蘋果日報 2003/11/27 08:00


《讀者文摘》委託台灣的觀察家行銷研究有限公司、香港理工大學電腦輔助調查組及上海中徵諮詢有限公司進行調查,在香港、上海及台北三地抽樣訪問十八至五十五歲女性,有效樣本各五百人,發現台北的情況最為嚴重,接近四成女性曾被性騷擾,香港及上海受訪者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十一(見表)。

辦公室 常有發生
三地個案中,以遭陌生人性騷擾的比例最高,台北有六成;香港為六成六;上海則超過七成。另外,台北及香港女性被同事與上司性騷擾的比率較高,分別為百分之二十四點一及百分之二十二點一;換言之,每四個被性騷擾的女性中,就有一人是受到「辦公室性騷擾」。
當知道或看見有人被性騷擾時,台北女性最主張挺身而出,有四成半人會設法制止事情發生,卻絕少告訴同事。而香港女士除了選擇即時制止外,也會選擇報警、告知同事及向上司反映;其中向上司反映的比率為三地之冠,只有不足一成人會對事情視而不見。

經濟差 下屬啞忍
事實上,本港女性遭上司性騷擾的問題近年逐漸浮現,更多婦女組織關注問題,並向婦女提供協助。不過,新婦女協進會組織外務幹事林麗霞認為,向上級投訴未必是好方法,「特別係有啲上司會覺得你搞事,如果兩個(涉案上司及事主)要犧牲一個,自然會揀個下屬。」她相信,經濟環境差是令下屬啞忍原因之一。
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數字顯示,二○○二及二○○一年的性騷擾投訴個案,分別為九十九宗及七十九宗,但今年頭十個月投訴個案已有一百一十六宗,其中九十八個發生於工作場所。
訴訟少 賠償不多
林麗霞認為,平機會需釐清法例上的細則,「等大家有個指標,我覺得平機會訴訟太少,一般性騷擾案都唔會打官司,只要求道歉,就算第一宗性騷擾案,賠償都只得五萬元,太低了!」
職工盟婦女事務委員會今年初曾發表過類似報告,該會主席張麗霞批評,香港沒有正式法例保障女性免受性騷擾,「現在性騷擾只是《性別歧視條例》下其中一節,唔完善,唔係刑事,無阻嚇作用,令很多案件都告唔入。」
現時忙於與「國際自由勞聯」製作防止性騷擾小冊子的她表示,台灣及內地這方面的法例較香港全面,「香港很多從事服務業及飲食業的人被客人性騷擾,但礙於現行法例,都無法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