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一年】近2,000人遭起訴 被控警員數字是0 私人檢控困難重重

蘋果日報 2020/06/11 00:02

法治許智峯私人檢控警暴楊浩然抗暴一年

反修例運動至今近2,000人被落案起訴,但當中濫暴的建制派支持者僅佔少數,被控警員人數更是零。有見及此,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多宗濫暴案件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實行民間自救。但團隊遭遇的困難重重,從獲取事主信任、搜證,到說服證人出庭,每步都極不容易。直至上周四,的士司機鄭國泉涉危駕案獲法庭批出傳票,成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獲受理的私人檢控案件。雖然曙光初現,但許坦言不敢樂觀,恐防律政司會介入案件;但獲得法庭接納,至少可向施暴者發出警號,並鼓勵更多受害者循此途徑討回公道,「唔使太多猶豫,市民會集合力量支持」。
上周四開庭前,許智峯引述上世紀70年代英國一位法官的言論,指私人檢控是抵擋政權因循與偏頗的最有價值保障。無獨有偶,律政司網站也有一篇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撰寫的舊文,題為《提出私人檢控》,文中提及在一宗涉及工業行動的案件中,有人將私人檢控的權利稱為 「一項寶貴的憲法保障 ,用以抗衡權力機關的慣性或偏頗作為」,讓市民享有與檢控機關一樣的提控權。由此可見,私人檢控是一項由來已久,並且深受尊重的權利。
「私人檢控係法治嘅最後橋頭堡」
然而,在反修例運動以前,本港社會對私人檢控的概念相當陌生,不但本地案例極少,將警員列為被告更是史無前例。許智峯接受本報訪問時亦表示,當初他遍訪法律意見,卻接連被潑冷水,更要面對黨友質疑。後來團隊翻查外國案例,認為有空間可以「去馬」。許自言為此押上政治前途,「面對這場超級逆境波,打到最後,輸都輸得有尊嚴」。
至於願意打這場逆境波的成員,除了許與黨友楊浩然律師外,另有6位大律師及3名議辦同事。11人刀仔鋸大樹,對抗坐擁無限資源的政權與警隊,唯一盼望是法治未死。楊律師形容「私人檢控係法治嘅最後橋頭堡」,許則明言「就算法治已死,你都要頒張死亡證畀佢」。
常言道「萬事起頭難」,但對團隊而言,起頭後的工作更難。許坦言,當初發起籌款時擔心自己號召力不足,最後在短時間內超額完成,完全始料不及。另一律師指出,「睇返盤數,每個人都唔係畀好多,普遍市民覺得可以出錢就出錢,多少無拘,對佢哋係有象徵意義」。
說服受害者提出檢控是一大難關
此外,說服受害者提出檢控,亦是一大難關。許指,不少事主原本已要面對嚴重控罪,更擔心一旦向警員提出私人檢控,會遭警隊秋後算賬或「砌生豬肉」。因此,有些案件雖然已經「夠晒料」,但因事主擔心被報復,至今未敢提控。
幸而,亦有事主及家人聽過團隊分析利弊後,毅然挺身而出,尤其是一些本是「政治中立」的父母,眼見子女受傷,有可能終身殘缺,不禁義憤填膺,「明明施襲嘅係警方,但自己仔女受晒,覺得要行出嚟,至少要令施襲者受到懲罰」。
搜證方面,法例賦予警隊及廉署等機構極大的調查及搜證權,但私人檢控團隊搜集呈堂證據,僅能靠民間合作,例如在網上懸紅或呼籲市民提供資料,猶如大海撈針。目前已入稟的案件中,團隊可依賴的現場證據僅是網上片段,以及身處現場的知情者。
團隊花費大量時間順藤摸瓜搜證
許表示,團隊花了極大工夫及時間,在浩瀚繁雜的市民「報料」中,篩檢出有用資訊,包括致電報料者逐個查證。但很多時報料者並不等於知情者,與真正知情者之間一般相隔廿多個人,團隊要花費大量時間順藤摸瓜。
但接觸到知情者僅是第一步,要說服他們公開身份上庭指證,才是最具挑戰性的一環。例如即使明知涉案警員身份,但法庭講求證據,必須要有直接認識該警員的人士出庭指證,「即使係白警,都憂慮會有手尾」。很多人擔心被警方「砌生豬肉」,往往「臨門一腳」決定不作證,重要線索就此斷絕。
不足2%知情者願意出庭作證
團隊目前接觸過的知情者當中,僅有不足2%願意出庭,「(證人)都有信心自己冇做違法行為,律師有提醒佢哋可能會俾警方屈,但佢哋都肯冒險」。
根據法例,律政司司長有權介入私人檢控程序並接手進行檢控,也可拒絕簽署控罪書或公訴書,阻止檢控程序繼續進行。因此,許坦言對於最終成功檢控與否,不敢樂觀,但希望至少讓市民「喺過程中見到我哋盡力」。長遠而言,他更希望藉此啟發社會,在律政司壟斷檢控權以外,摸索出一條新道路,「最終得唔得都好,總算有一絲希望」。
《檢控守則》列明,律政司決定是否接管私人檢控前,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社會公義、罪行的嚴重程度、檢控方的行為操守、有利害關係一方的意見、與律政司的決定是否一致,以及是否有機會進行公平審訊。
記者 劉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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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與楊浩然視私人檢控為民間自救。謝榮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