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15歲男生掟汽油彈獲判感化 律政司不服申覆核刑罰獲受理
律政司上訴汽油彈感化覆核刑罰
有志成為區議員的15歲中三男生,聲言不滿政府漠視民意、建制派歪曲事實及警方暴力鎮壓示威,年初凌晨時分在街頭投擲兩枚汽油彈,案中無人受傷亦無財物損毀。男生早前認罪,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表示欣賞男生主動及樂意幫助香港,形容他「過去其實都係一個真係好優秀、好好嘅細路」,但明言「要識得分辨邊啲可以做,邊啲唔可以做」,最終按照報告建議,判他接受18個月感化,其中9個月須住在院舍。惟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並已獲受理,稍後將聆訊。
律政司發言人指,經過詳細考慮案情及適用法律原則後,律政司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上訴法庭已批出許可。覆核刑罰的申請將會依據既定程序進行。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涉案15歲被告早前在少年法庭承認一項縱火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涉於今年1月8日在元朗鳳翔路犯案。裁判官水佳麗當時已指被告行為愚蠢,質疑「唔知掟兩個汽油彈改變咗啲乜」。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深切反省,知道應以守法渠道表達聲音;又謂被告自小關注社會議題,無私願景是希望成為區議員。被告的妹妹更指,被告看到六四事件等資料會哭,希望為社會出力。認識被告多年的一名律師行主管律師亦撰信求情,指被告聰明勤力,思考將來的頭腦令人讚嘆,並指香港社會已改變,新世代希望求變也不出奇。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勸勉被告,有些事情不是靠滿腔熱誠便可,「你要認識一下,你幫助香港嘅方法行唔通」,期望他不再任性鹵莽,「有人喺你耳仔邊講,要識得分辨邊啲可以做,邊啲唔可以做,邊啲應該做同瞓身去做」。裁判官又對被告說:「愛香港之前,愛吓父母,你做得唔好,只會打擊佢哋。」裁判官又指,社會運動即將又要掀起不知多少個浪潮,認為住院式更生能保護被告不受刺激,遂按報告建議判感化令。
至於建制派人士及傳媒經常「斷章取義」、針對裁判官形容被告為「優秀嘅細路」,根據法庭紀錄,其實裁判官當時是向被告稱:「所有嘅報告,所有嘅求情信,本席可以知道你過去確實係一個相當唔錯嘅青年。」又謂:「對於法庭而言,經常要去面對你哋呢啲咁樣嘅年輕嘅犯法嘅人,亦都好似你咁樣,過去其實都係一個真係好優秀、好好嘅細路,對法庭嚟講,一啲都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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