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過一段故事,主人翁是城中一對離婚了的怨偶。
那時候,女孩子二十出頭,獨個兒在美國上大學。在朋友的介紹下,她跟一個從香港來的男歌手談起戀愛來。
因為男歌手的名氣,兩口子的戀情必須低調守秘。幸好那年頭娛樂事業市道暢旺,男歌手一年總有四五次會來美國登台,女孩子習慣每次也扮作歌迷,偷偷溜進酒店跟男歌手相聚。
有一年的冬天,男歌手給了女孩子一個驚喜,他突然在她公寓門前出現。一對小情人歡度了一個浪漫纏綿的晚上,男歌手更答應留在女孩子的公寓過夜。北美天氣冷,男歌手習慣要穿襪子睡覺,女孩子把穿在腳上的一對襪子給了男友。翌日一覺醒來,男歌手匆匆告別,又要趕赴別處工作。他把襪子還給女孩子。女孩子沒告訴男歌手,這原來是她家中僅有的一對襪子。女孩子待男歌手離開後,一個人躲進浴室洗襪子。那天上大學的路上,女孩子腳上的襪子還是濕漉漉,只是女孩子心裏甜絲絲地惦念着自己跟深愛的人,曾穿上同一對襪子,兩顆相愛的心彷彿又接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