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漁護署人員撿走涉案捕獸器,並在附近樹上張掛通告,警告捕捉野生動物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漁護署發言人稱,會跟進案件是否涉及非法捕獵,事後曾派人在現場一帶視察,了解是否還有其他的捕獸器,但並無發現。事件中,警方未有拘捕放置獸籠人士。
被發現的小野豬,相信是早前在配水庫附近山坡出現的一家六口野豬家族成員,疑牠夜間外出覓食時誤闖捕獸器被困,至昨晨發出哀鳴聲被人發覺。據曾見過該野豬群的吳先生稱,他每朝都會騎單車上飛鵝山,曾多次遇見兩大四小野豬出沒,不排除有人裝籠捉野豬作食用。
他又說:「野豬咁得意,由得佢哋喺度囉,做乜要捉佢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