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大狀指高級督察曾阻同袍施襲 官反問「如要阻止會否拔槍」

蘋果日報 2017/06/28 11:26

曾健超佔領運動七警

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而被判入獄兩年的七警,其中三人今於高院提出上訴期間申請保釋。代表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狀余承章陳詞指,劉有六個上訴理據,包括涉案影片能否呈堂、以及劉是否共同犯案(joint enterprise);即使屬共同犯案,他在案中有什麼角色。
余又稱,劉的確曾兩次阻止襲擊曾,並且成功阻止。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反問,作為警察見到有人遇襲,應該要阻止,而假若有四至五人合力打一個人,「如果要阻止,你會不會拔槍?」質疑劉做過甚麼阻止襲擊行為。
余回應稱,從片段可見劉有干預,曾轉身並彎腰,然後襲擊便停止了。即使有共同犯案,劉沒有參與其中,所以原審法官的分析錯誤。而既然劉有出手阻止,他的刑期不應與其他出手打人或袖手旁觀者一樣。余指劉可以10萬元現金及2萬元人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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