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署表示,沒發現個別營辦商長期佔用停車灣,但有部份營辦商在未經批准下,於個別停車灣的欄杆上扣上其公司名稱及目的地的橫額。該署已致函過境巴士業界,重申營辦商須嚴格遵守及執行在深圳灣口岸內的正確運作安排。
警方則表示,深圳灣口岸的一般設施,包括香港境內的旅遊巴士泊車位,日常由外判的物業服務公司管理。警方已透過該公司勸喻涉事旅遊巴士公司,現時該等橫額已被全部除去,警方會加強在該處巡邏。檔案編號:08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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