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男子因問警「良心去咗邊」被打 旺角指揮官稱依例執法迴避問題
旺角警署李桂華謝振中江永祥韋能治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及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今日(3日)下午將會見傳媒,就昨日旺角警署外的拘散行動等回應。
謝振中在記者會上表示,現場警員難以分辨記者的身份,他又與疑「係咪着反光衣係咪真係記者?」,他指早前有曾在現場拾獲假記者證,又表示記協曾報案拾獲假記者證,然而記協事後曾表示警方報案,但警方拒絕立案調查,懷疑有人行使冒用的《澳門論壇日報》記者證。謝指昨晚旺角現場,在警察拘捕示威者時,有警員被超過10人包圍警員,他指當時有人襲擊警察,令警方需要使用胡椒,他聲稱自己相信記者「唔會襲警」,但提醒傳媒不應「零距離」拍攝。
江永祥表示,昨日在鯉魚門廣場、樂富等,其拘捕8名男女。至於昨晚的旺角警署外一帶,其23人被捕,並曾發射一枚催淚彈作出驅散。而自6月9日至今,警方已拘捕1,140人,而7.21元朗恐襲中,其有31人被捕,當中4人已被控暴動罪提堂,而昨日再檢控1人,並於粉嶺裁判處提堂。
對於有指在大埔一間學校拘捕學生,導致有學生受傷,江永祥辯解指,今早警方收到4宗噪音的投訴而到上址調查,抵達後因為見到有人在逃跑,警員僅是上前查看奔跑的人士來歷,其間有警員及學生因為地面濕滑而跌倒受傷,而警方之後發現在場人士沒有可疑,就放行。另外有關昨日添馬公園集會,被指警方以直升機向集會人士灑螢光粉,江指根據飛行服務隊資料,當時直升機從長洲接載一名傷者,飛過上址準備送去醫院,指昨日未有要求飛行服務隊協助行動,故否認警方有使用螢光粉。
韋能治表示,昨晚旺角警署外示威活動對附近商店造成影響,警方是在多次警告無效下作清場決定。他又指有特殊學校外牆上被示威者以黑色噴霧塗污。他亦批評警署外聚集的記者對行動造成影響,稱有警員被襲擊並懷疑有人想搶犯,故使用胡椒噴霧及催淚彈。
再被問到8.31太子站的無差別襲擊,謝振中再重複昨日所言,指當時有大量市民順利離開地鐵站,亦有市民可逗留在站內繼續其原來的事,他再度否認速龍小隊在車廂襲擊市民。他指是因為有人用雨傘與警對峙,又指是有人用身體與警對抗才作出相應武力。謝再補充指,當日由太子運到荔枝角站的7名傷者,都是被捕人士,並已保釋候查。
對於昨晚有男子因為問警察「良心去咗邊」就被打及被捕,韋能治回應指警員每一次都是依法採取行動,並會就每一個案件調查,但他未有直接回應男子被打是所謂何罪。至於在旺角警署外有短褲女子被男警制服並踩手,韋指,昨晚的環境很混亂,而被捕的女子作出強烈反抗,加上當時有很多情況,女警不能很輕鬆去到現場協助。至於被指警員「踩手」,韋辯稱警員是失去平衡。江就指,當時是因為有人想搶犯,故警員需要作出封鎖,而警員背向的時候,可能是「不小心」踩到,他指警員踩到人之後是應該知道,應該立即縮腳。
就有關now攝影師被速龍小隊成員噴胡椒噴霧,謝振中表示由於今早已收到該攝影師的投訴,故不再作交代。他又想模糊視線,要求記者應了解之前發生過甚麼事,但now的記者再將事件來龍去脈重複後,謝又指已收到投訴而不作交代。
對於今早大埔的學生,明顯遭警員撲跌,江永祥重複指是警方收到投訴,見到有人在跑就上前了解,對於是否警員撲跌學生就不再與傳媒討論,又指當時其實不止一名警員在現場滑倒。
喬裝警員佩槍,以及被懷疑有裝束與喬裝警員相似的人投擲汽油彈,江永祥僅指出喬裝的警員是不會作出違法行為,又批評若投擲汽油彈的人想以喬裝警員掩飾。至於警員近期經常跌裝備問題,江表示警員的裝備是按照行動作出適當的配置,又指警員都不想跌任何裝備。
就警員被起底的問題,李桂華指已知共有251個警察家庭,當中有71個小朋友的資料被放上網,而已知是有180多宗涉及恐嚇或是滋擾。對於有關警員的離職數字,謝振中指未有資料,但是近期的離職率與往年仍是相若。然而就有關委任證以及警員編號問題,警方在未有任何回應就轉過去。其後謝振中再被問到速龍小隊的編號,他指現時速龍的頭盔已有一個「獨一無二」的編號作識別,這是對應速龍小隊成員沒有編號的「暫時處理」,至於有其他警員的編號被遮蓋問題,他指這種情況並不理想,會與警員了解。
網民Annie Tse:
請問警方與方仲賢是否有私人仇怨,何以要多次濫捕?何以拾獲別人遺失銀包,已通知遺失者交收,卻被屈盜竊?上次雷射筆警方於記者會示範雷射筆如何有攻擊性,但結果亦獲無條件釋放,証明佢係清白。警方會否為多次無濫捕向當事人致歉,及檢討前線濫捕情況?
網民Katie Dyus:
831 所有影片中,完全沒有警察向在場人仕提出住何警告,一入車廂就打,當然警察發言人可以話唔知之前發生咩事。但個重點係,如果一個疑犯,無論佢之前做左咩犯法之事,當比警察叫「舉高雙手」時,如沒有反抗,警察只能拘捕,即使個疑犯在追捕前打傷左你另一個夥計。因為執法人員絕對不能當自己係判官,因為咁樣係自私,擅自破壞社會制度。
我的問題係,警察明顯犯了極度嚴重破壞既行為,點解所有高層唔公開糾正?李家超仲話掌握不足資料?佢係辦事不足,唔去掌握定係有偏埋一邊員看到警員被打,看不到警員打市民?
若問: 點解市民唔去問「暴徒」破壞社會安寧?只針對察執法不公?
可考慮答: 這是警察既記者會,我想你地唔需要代所謂「暴徒」答問題。請你只答你自己的就可以。唔好扯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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